主题:上海买房使用公积金贷款注意事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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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2016-10-27
夏冬春,您好!您所发的帖子“上海买房使用公积金贷款注意事项”已被设置为精华帖,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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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2016-10-27
感谢分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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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2016-11-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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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主贷人、配偶、共同借款人产权共有人均需本人一起到场。
2、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(含90平方米)以下,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%;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,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%。
对改善居住条件购买第二套普通住房的,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%。对改善居住条件购买第二套非普通住房的,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%。
3、除预售合同、出售合同和二手房买卖合同提供原件以外,以上材料均须核实原件,并提供复印件。
4、正式受理贷款前,需办理家庭名下房产查询,改善型购房贷款需提供家庭名下已有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5、若为现房或二手房,需审税通过后方能办理后续环节。
6、纯公积金贷款放款银行: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、上海农商银行、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。
7、若提供虚假资料,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